实录 | 应急管理部就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情况举行发布会
应急管理部于2024年5月29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情况。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主持,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局长杨智慧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出席,并答记者问。
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 申展利: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应急管理部新闻发布会。近年来,因从业人员持假证或无证违法作业酿成的事故屡屡发生,有的地方甚至查出特大跨省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黑灰产业链。为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系统综合治理,依法查处打击证书涉假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应急管理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矿山安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行动。今天发布会的主题就是,向大家介绍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我们邀请到: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局长杨智慧先生,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晓鹏先生,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韩煜先生,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宏伟先生,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李静然女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先生,请他们介绍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请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局长杨智慧先生介绍情况。
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局长 杨智慧:
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
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重大事故隐患,近年来,因从业人员持假证或无证违规作业酿成的事故屡屡发生,对此,应急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取得阶段性治理效果。但因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分子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假证问题很容易死灰复燃,比如,去年北京市查出的一条特大跨省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黑灰产业链,据虚假网站后台数据显示,超50万人关注该网站,超过1.9万人购买了伪造的证件。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系统综合治理,依法查处打击相关证书涉假违法犯罪活动,应急管理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矿山安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个部门迅速行动,按照“三个强化”的思路研究做好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强化全链条打击,贯穿制假、售假、买假、用假、虚假营销等多个环节,不仅在使用现场,更要从源头上杜绝假证空间。二是强化多部门联合,我们9个部门加强联动,进行了多次会商,就“打什么、如何打、谁来打”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各自职责职能,构建起全方位、无死角的严密网络。三是强化疏堵结合,坚持打击与服务引导并重,不仅出台了一系列精准打击措施,还致力于打造便捷、高效的特种作业管理体系支撑。我们将抓紧修订相关制度规定,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服务,既方便考生,又解决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用工难的问题,清除“假证土壤”。5月12日,9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从印发之日到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此次专项治理,对象更加聚焦,力度更强,力争通过一系列务实管用的举措,坚决防范遏制假证问题,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已经迅速部署行动,细化完善工作任务分工,确保专项治理按计划推动。9个部门建立了部际联络等工作机制,定期会商研判,定期调度掌握进展情况,加大工作推进和督导力度,确保工作方向不偏移、力量不分散、动作不走样。
主持人 申展利: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围绕今天的发布主题提问,提问前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总台央视记者:
刚才发布人介绍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到今年12月底,请问在此期间将采取哪些治理手段,治理目标又是什么?
杨智慧:
概括来说,本次专项治理就是要做好“七项任务”、做到“五个一批”。“七项任务”涵盖了与假证关联的各要素、各环节,包括:组织用工企业自查自改、组织培训考试机构自查自改、严格监管和执法处罚、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严格立案查处、强化典型案例曝光、畅通投诉举报途径。目标就是“五个一批”:坚决捣毁一批制售假证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平台的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淘汰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的机构,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
借此机会,诚恳地希望媒体的朋友多宣传、多报道,让更多的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了解政策、辨识真伪。这里,我向大家重点介绍一下有关查询渠道:一是应急管理部开设的“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管理部网站上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二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开设的“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的“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三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的“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用工单位可以在这几个平台上查验证书真伪。这里,还要特别提醒广大从业人员,自觉抵制买卖安全生产假证行为,不要轻信免考、速成等虚假宣传,要从官方网站查询培训考试机构,参加正规培训考试取证。发现的证书涉假问题线索,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各地区有关部门官方网站投诉举报窗口等渠道进行举报。我们相信,只要社会各方力量都动员起来、参与进来,假证一定“无处藏身”。谢谢大家!
南方都市报记者:
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中,公安机关将从哪些方面开展依法打击,配合做好专项治理?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 张晓鹏:
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不仅影响生产安全,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紧盯重点专案,梳理作案手法,剖析症结根源,统筹线上线下、打击治理两条战线,于今年4月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与此同时,积极参与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负责对主管部门通报以及研判发现的制假售假线索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对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在此基础上,深挖上下游关联犯罪,对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验,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依法予以查处,实现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打击目标。
前一阶段,各地公安机关已针对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聚焦“制、售、购、验、用”等关键环节,总结规律特点,精准摸排筛查,核查重点案件线索,强化专案侦办,抓获了一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铲除了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打掉了一批职业制售团伙。下步,公安机关将坚持以打促防、以案促治,结合案件侦办,聚焦安全生产资格证书“购假”“用假”暴露出的短板问题,推动主管部门和用人企业全面履行主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以专项打击推动行业领域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在此,也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行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到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来,充分认识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欺骗性、危害性和违法性,不断提升假证识别防范能力,全面营造“源头不制、网上不卖、行业不买、工地不用”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想问一下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方面将发挥哪些作用?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静然:
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严重扰乱安全生产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此类案件的审判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此次,由应急管理部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我们认为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人民法院将立足自身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履职,加强部门协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犯罪。各级人民法院将突出打击重点,对于制造、销售假冒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团伙主犯,以及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知假买假用假人员和单位,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同时,我们也将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从宽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做到宽以济严,体现区别对待,从而分化、瓦解犯罪。
二是加强协调对接,形成打击合力。这类案件通常涉案人员多、犯罪链条长,有的利用网络实施,有的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具有一定隐蔽性,在证据收集、审查方面相对难度较大。人民法院将与检察、公安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证据收集要求,规范证据审查认定标准,确保此类犯罪得到依法有效惩处。同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确保分类分级、依法妥善处理。
三是发挥典型案例震慑警示作用,推进类案裁判规范化。人民法院将遴选一批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向社会彰显对此类犯罪依法严惩的鲜明态度,起到“发布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我们会选取案例编入人民法院案例库,用好用活“法答网”,明确裁判规则,规范法律适用,从而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司法能力和审判质效。
四是做实源头治理,切实遏制安全生产隐患。人民法院将结合此类案件审判中反映出的普遍性、行业性、苗头性问题,找准治理漏洞,制发相关司法建议,促推有关单位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遏制安全生产隐患。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按照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要求,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通力配合,严防安全生产的风险隐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人民网记者:
住建部门负责核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请问在证书涉假专项治理中,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 韩煜:
建筑施工是安全生产高风险行业之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具有从业规模大、流动性强、作业危险性高的特点,对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直接关系建筑施工安全。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监管,推行了电子证照制度,完成323.45万本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全数换发,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假冒证书进行对比筛查,精准分析、实时预警、动态监管。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压实用工企业自查自改主体责任。督促房屋市政工程用工企业全面排查核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企业自查出的假证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将假证问题线索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官方核验渠道只有“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用工企业可通过官方渠道查验证书真伪。
二是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持证上岗管理。建立“逢查必检证书”制度,综合运用联合执法、专项执法、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用工企业进行处罚。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查出的假证问题线索,对网上发布的涉嫌假证有关信息,对涉嫌犯罪的制假售假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助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谢谢大家!
总台社教中心记者:
刚才提到北京市查办了一起特大跨省伪造操作证案件,涉及1.9万余张安全生产资格证书造假。能否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
杨智慧:
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应急管理部和公安部联合开展了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打击了一批制假售假用假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结束后,两部门建立了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坚持露头就打。北京市这起案件就是西城区应急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假证问题线索,移交西城区公安、检察机关后,破获的一起特大跨省伪造证书案件。
具体情况是:2023年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执法时,检查工人白某某持有的“焊接”特种作业证,扫描该证上的二维码后,跳转到一个与应急管理部网站高度相似的虚假网站,初步判断为伪造证件。经调查,西城区应急管理局认为这起案件背后可能是制售、购买、使用假证的“一条龙黑灰产业链”,于是将案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相关部门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核查线索,扩线深挖,公安机关前往十多个省份,抓捕造假贩假上游犯罪分子和“中间商”,目前已刑事立案126人,悉数到案,案件仍在办理中。在该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建立假冒政府查询网站,然后发展多名代理人员,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向他人售卖假证,共计制作假证1.9万余张,其中假冒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12700余张、特种作业操作证4200余张、特种设备操作证1300余张。
这起案件表明,假证的滋生土壤依然存在,非法造假时有“冒头”,打击治理假证问题仍是一项艰巨的、复杂的、长期的任务,我们将始终保持“亮剑”精神,严格监管,坚决斩断黑色产业链。谢谢大家!
中国青年报记者:
刚才发布人介绍了去年北京市查办的特大跨省伪造证书案件,检察机关也参与案件办理。请问检察机关在案件中是如何发挥监督职能,确保案件质效的?下一步如何配合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 周惠永:
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是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司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在北京市的这起案件中,北京市等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与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住建部门等密切配合,一体推进,深挖彻查假证黑灰产业链,融合推进安全生产治理和网络空间治理,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检察机关三级联动、立体推进”工作方式,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制度效能。检察机关成立工作专班,将专项监督纳入检察大要案办理指挥调度范围。发挥检察一体优势,上下联动,积极开展工作。加强请示报告,推动政法机关、行政机关全力支持、协同开展专项监督。二是依托大数据赋能,建用类案监督模型,消除假证无证施工安全隐患。通过大数据碰撞,及时发现假证线索。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和施工单位运用大数据模型常态化比对查验入场施工人员的特种作业证真伪,及时避免无证、假证上岗,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将操作证模型应用于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接入应急管理部共享数据,进一步提升模型运行效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指引,强化办案质效,打击涉安全生产“假证”违法犯罪行为。北京市检察院组织研究起草《“涉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操作证”类案法律监督模型运用指引》和《关于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特种作业操作证)案工作指引》,用于规范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和审查起诉工作。北京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高级法院会签《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固化成果。四是提升综合打击、系统治理效能,构建完善“治罪”和“治理”并重的治理体系。凝聚公安、应急、住建、网信等各部门工作合力,完善住建行业施工信息平台和工程管理,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推动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变;督促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提升溯源整治效能;强化履职联动,深挖彻查假证制售黑灰产业链。通过深挖办案中发现的涉及上万张特种作业假操作证问题,推动查办制贩假证人员126人,溯源整治假冒国家机关官方网站226个。
下一步,各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单位的会商研判,依法提前介入各类涉假冒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刑事案件,确保案件质效。谢谢大家。
海报新闻记者: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核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请问在证书涉假专项治理中,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重点和方向是什么?谢谢!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张宏伟: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自改。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面排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防范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等情况发生。对自查出的假证问题,督促用人单位立行立改,并将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二是组织考试机构开展自查自改。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开展一轮自查自改,督促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考试机构弄虚作假、纵容、参与或者组织考试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考试把关,严惩害群之马,净化考试环境。
三是严格监管和执法处罚。进一步完善“逢查必检证书”工作机制,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全国证书数据库,开展证书比对筛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核查处理相关投诉举报,严厉打击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罚违法违规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对发现使用虚假证书的,深挖背后的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协助配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加强网络平台监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根据发证机关要求及时清理下架涉嫌假证有关信息,通过开展网络交易监测等方式对平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关键词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监测,提供线索供有关部门筛选甄别,对有关部门确认为虚假的依法进行查处。谢谢。
总台中国之声记者:
今年3月份,市场监管总局与应急管理部启动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请问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杨智慧:
为整治培训走过场、考试把关不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培训考核秩序,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于2024年3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这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有关部门规章和刚颁布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强制性标准要求,全面核查培训考试机构的基本条件,提升其能力水平,遏制特种作业操作证乱象;工作阶段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改、执法检查3个阶段,目前正处在自查自改阶段。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通过“网络交易社会协同共治系统”,指导督促淘宝、抖音、京东等平台排查下架“包过”“免考”等违规宣传信息,净化网络宣传空间。组织全国6000余家培训考试机构,全覆盖进行自查自改,其中4356家已完成自查自改,整改问题12727项,通过更新改造培训场所设施、增加师资力量等,提升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质量。前不久,应急管理部派出3支执法小分队分别赴河北、四川、新疆开展专项执法,推动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证书涉假专项治理主要针对证件,培训考核专项治理主要针对培训考试机构,两者是互相促进、协同联动的关系,在培训考核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假证线索,要依法严厉打击,而打击假证也会引导更多的从业人员通过正规渠道考取证书,需要合格的培训考试机构来承接。接下来,我们将一体推进这两项工作,不折不扣抓落实,坚决取得成效。谢谢大家!
主持人 申展利: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