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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开口要账伤感情,不要又伤钱”的窘境?

发布时间:2021-06-09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同事借钱,是一件很郁闷的事情。

  同事借钱不还,是一件更郁闷的事情。

  开口要账吧,伤感情;

  不要吧,伤钱。

  最近,何苗就遇到了这糟心事儿……

  何苗与李华系同事关系。

  2018年6月20日,李华(化名)以购买轿车缺钱为由向何苗(化名)借款5万元整。何苗于当日以现金方式出借给李华5万元,李华收到何苗出借款后,向何苗出具借条一张,并约定借款期限30个月,如李华不能按时归还借款,自愿承担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但还款到期后,何苗向李华催要借款,李华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29日、30日分三次以手机微信转账方式偿还何苗2.3万元借款,截至目前,尚欠何苗借款本金2.7万元拒不偿还。何苗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李华起诉至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近日,何苗担心李华转移财产,特向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李华名下价值27000元的财产进行保全,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李华名下所有的价值27000元的财产。

  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案情清晰,且双方对此案款项均无异议,基于双方系同事关系,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双方纠纷,经过承办法官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华于2021年6月15日前偿还何苗15000元,于2021年8月11日前偿还何苗剩余12000元。

  为避免借钱不还现象发生,建议:

  1、朋友、同事之间的借款要谨慎,如需借款,建议借款前审查其资信情况,最好增加担保人或办理抵押登记;

  2、选择合适的诉讼方案,法院对于民间借贷审核非常严格,需要在证据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3、为避免起诉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建议启动诉讼保全工作,查封对方财产。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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