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杨雅琳)“现在开庭……”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学员的法律意识,减少酒驾行为的发生,5月29日上午,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新威驾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徐某和被告人罗某某危险驾驶罪案,并当庭进行了宣判,分别对涉案被告人徐某、罗某某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刑。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庭审在呼图壁县新威驾校拉开帷幕。新威驾校上百名驾校学员旁听了整个庭审,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1.2019年12月31日凌晨2点30分左右,被告人罗某某酒后驾驶新B牌小型轿车,沿呼图壁县技术监督局巷道由南向北行驶,行至安全检查出口时将安全检查口处的车辆识别器碰撞,造成车辆识别器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罗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6mg/100ml。被告人罗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2.2019年11月12日22时许,被告人徐某酒后驾驶车牌为新B牌普通客车,沿呼图壁县大丰镇工业园区大丰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大丰工业园警务室门口向前300米处时追尾碰撞到他人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被告人徐岗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0.60mg/100m。被告人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开展此次危险驾驶巡回审判进驾校活动,目的是让初学驾驶技术的学员们从活生生的案例中汲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驾驶观念,从而更好地预防和减少酒驾、危险驾驶机动车等违法犯罪行为……”孟浩法官在庭审结束后,以审理的几个真实案情为例,现场就危险驾驶罪的由来、立法背景、法律适用等对新威驾校的教练和学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普法宣传。
“今天通过亲眼看、亲耳听的方式直观的看到了一场在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庭审,这样面对面的形式,更是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在拿到驾照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在场旁听的学员们纷纷讲道。
此次巡回审判以鲜活的案例进驾校,通过让驾考学员零距离接触审判案例,在感受到司法权威的同时,也能够起到普法课、安全课、人生课的作用,可以让即将成为驾驶员的新手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减少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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