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张莹)近日,张某等12人陆续来到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起诉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求市社保局依法履行向第三人即12人原所在单位追缴社会保险费的法定职责,该案件是由于一个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民营企业,未给其离职的12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员工多次向单位讨要,未果,只能寻求法院帮助。长铁法院立案庭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争议化解并告知行政争议化解的目的,12名当事人同意诉前争议化解并书面签署了“先行争议化解告知书”。
立案庭工作人员当即联系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法务及欠缴单位法定代表人,并确定具体时间组织“三方”到长铁法院开展行政诉前争议化解工作。受益于府院联动机制的建立,长铁法院已与多家行政机关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并且聘请一大批行政机关法务、专职律师、退休老法官担任长铁法院特约调解员,专门就长铁法院行政案件开展诉前争议化解工作,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法务王金鑫便是其中一员。
当日,案件所涉“三方”到场后,行政机关拿出了向第三人发出的《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催告书》,且欠缴单位也明确其已收到该催告书,行政机关详细介绍了自己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市社保局承诺会继续积极同欠费企业沟通,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推进欠费企业依法缴费。12名原告及原告代理律师听后,对行政机关已经依法履职的行为表示了认可,欠缴企业也现场向法院及市社保局提交了书面的《情况说明》,并承诺会在克服企业现有困难,积极配合市社保局完成补缴工作。“三方”当即签署了《行政争议化解协议》,就此,12件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0年3月11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正式成立,行政诉前争议化解案件已达30余件,府院联动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接下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定当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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