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曹亮)你们办理的艾某某盗窃案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要及时将判决情况录入业务系统。”日前,新疆霍城垦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流程监控员向该院公诉部门承办检察官发出提醒时如是说。
据悉,为防止案件出现超期办理、不规范办理、文书使用不当等问题,案管部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日常监管与不定期抽查,重点查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案卡填入是否规范、办案期限是否超期及电子签章是否统一使用等情况;对即将到期案件及时提醒,严防案件超期。该院今年以来,共发现流程节点、未使用电子签章、文书文字错误和案卡信息填录问题10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0份至办案部门进行督促纠正。
同时,该院组织干警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入标准》填录信息,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行为,及时解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中的不规范问题,保证业务信息填录的完整性、准确性,保障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流程监控、统计等功能的充分发挥,为加强案件监管、规范案件办理打好了基础。
另外,该院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的要求,案管部门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官办案权利清单》的要求,结合了解到的办案实际需要,提出符合本院办案实际的权限配置建议,并协同技术部门共同做好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办案权限配置,既方便承办人办理案件,又规范案件审批流程,加强系统线上线下衔接,方便更好地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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