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杨承云)为保障不诉案件质量,确保不诉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三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推进不起诉公开听证制度、强化案件办理各个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和“双告知”制度,提升不诉案件办理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
一是大力推进不起诉公开听证,探索开展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常态化机制。不起诉听证程序实行多方听证模式,除案件当事人外,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侦查员、辩护人等到场。在听证过程中,要求承办检察官阐明拟采取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听取多方意见并给与答复。听证过程中努力化解双方矛盾,引导当事人理性客观表达诉求,对犯罪嫌疑人加强劝诫引导,进行法制教育。
二是坚持不起诉必说理原则,全面落实办理不起诉案件必说理制度。为加大不起诉说理力度,对不起诉案件要求承办人必须制作书面的不起诉理由说明书,与不起诉决定一并送达侦查机关及被害人,并上传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必要时,案件承办人应当面向公安机关或被害人说明不起诉理由,当面听取侦查机关或被害人的意见,对于争议焦点,当面与公安机关或被害人进行释法说理,使公安机关、被害人接受检察机关不诉结果。
三是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实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双告知”制度。对办理的不起诉案件,要求承办人除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权利义务告知、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外,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还要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说明;在询问或听取被害人意见时,告知涉及案件民事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刑事和解可能导致的法律效果、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谅解等,从而促使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促进双方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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