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刘辉)2017年,青河县人民法院坚持“上级要求、党政需要、群众期盼”相结合谋划工作思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前提,紧紧围绕司法审判中心任务,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履行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职责明确,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分解落实,逐步完善一级抓一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是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全面掌握干警的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状况,对提拔干部、轮岗交流、新招录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对存在苗头性问题或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一般性违规问题的干警进行谈话,全年共进行廉政谈话8人次。
四是加强审务督察工作。由监察室牵头,联合政工、办公室等部门,对干警在服务态度、仪表言行、考勤制度、院风、会风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督察,对督察出的情况及时反馈督促整改,今年共开展审务督察28次,通报9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5名干警给予了严肃处理。
五是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廉政监督卡逐案发给当事人随时接受当事人监督,不定期上门或电话回访当事人,法官守纪律、守底线、讲规矩的良好风气已然形成。
六是在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各庭室以权力运行为主线,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监察室制定廉政风险防范防控机制措施、廉政风险岗位评析报告、制定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杜绝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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