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樊余翠)为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青河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的基本工作思路,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执行指挥平台。紧紧依靠党委,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工作格局。主动向地方党委、政法委汇报执行工作,将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党委工作的议事议程。
构建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联合惩戒作用,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受惩戒情况公开发布,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迫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截至目前,通过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公布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1例,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列车、乘坐飞机5人次;司法拘留6人,扣押车辆8辆,查封房屋4间、查封养殖场1间、林地650亩。
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结合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实现执行案件信息与其他部门信用信息的共享,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在行政许可、行业准入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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