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徐茂鹏)近年来,贵州省赫章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立足检察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行“三结合”工作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全力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收到了良好效果。
结合在押人员家属,密切关注在押人员身体状况。
该院驻所检察官注重强化联系沟通。积极联系在押人员家属,先期了解在押人员健康状况,针对患病在押人员,建立《病犯家属联系台账》,定期告知在押病犯身体状况,特殊情况下与病犯家属实时沟通,协商处理各类突发状况;坚持常规巡查。充分落实在押人员生活卫生检查制度,每日巡查在押人员健康档案,确保对在押人员身体状况持续跟踪、动态掌握。对确有需要的患病在押人员,建议看守所进行特殊监管,提供人性化关怀;制定实施《在押人员意外情况救助预案》,严防被监管人出现因病伤亡等情况。
结合心理咨询师,积极防范在押人员心理问题。
该院注重强化培训指导。聘请心理咨询师定期为驻所检察官和看守所民警进行犯罪心理学培训,指导监管人员针对在押人员易于出现重大心理波动的关键环节,注意观察,提前疏导,防止在押人员因心理危机做出危害自身和监管场所安全的行为;专门设立心理咨询室。由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驻所检察官配合专业心理咨询师,通过心理咨询、心理测试、专题讲座等灵活方式,为在押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帮助其转变不合理认知,疏导不良情绪。区别不同在押人员的性格特点、思维方式、文化程度等,制定相应的心理干预方案,根据实施反馈情况出具心理评估报告,为在羁押必要性评估、附条件不起诉、非法证据排除、量刑建议、审判等诉讼活动中全面准确判断在押人员行为提供参考依据。
结合代理律师,有效解决在押人员合理诉求。
刑事案件代理律师是反映在押人员合理诉求的重要途径,为此,该院驻所检察官积极畅通联系渠道,设置检察信箱,公布驻所检察室、驻所检察官、本院控告申诉部门联系电话,指定专人受理,切实加强与代理律师的联系;针对代理律师反映的情况,驻所检察官认真调查核实。坚持“两必看、四必问”, 即必须查看在押人员健康检查表和相应时间监控录像,必须当面询问监管干警、同监室在押人员、办案人员和在押人员本人,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办案单位或监管单位的违规违法问题,该院切实严格依法监督,依照程序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跟踪监督落实,促进办案机关、看守所规范执法,并及时向有关代理律师和在押人员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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