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郑力)一面锦旗上,写着:赠高城镇派出所,最亮阿SIR、最美阿SIR,帮我找回被外地小伙盗窃自行车,后生无文采感激不尽!另一面锦旗上,只有一个超大的拇指,一个“大大的赞”。
9月19日,说起这面“大大的赞”的锦旗,甘孜州理塘县公安局高城派出所教导员邓恒杰忍俊不禁,他告诉笔者,送来这面锦旗的,是一名28岁的广东骑行小伙蔡某。
“这个锦旗上有点错,我们管辖的范围是高城镇,但我们的派出所叫高城派出所,许多游客不了解,就会写成高城镇派出所。”邓恒杰说,“虽然有点小错,但丝毫不影响大家的心情,锦旗上只印一个大拇指可能就是他们年轻人独特的表达方式,收到这两面独具特色的锦旗,大家都笑开了。”
邓恒杰记得,蔡某报案时,是8月14日下午6点左右。其自述称,自己从外地骑行国道318线,在抵达理塘前,认识了安徽籍驴友程某,程某称自己徒步国道318线。
国道318线上,像蔡某和程某这样的人多不胜数。两人结识后,一同抵达理塘。
在理塘县菜市场处,蔡某与程某邀约一同购买食物时,程某以看车为由,乘其不备将蔡某的自行车及车上所有物品盗走。
接报后,高城派出所立即根据提供的线索,经近多方查找,均未发现被盗自行车和程某。加之案发现场及周边监控均未捕获到有效线索,民警只能依靠办案经验开展侦查工作,且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程某系网逃人员。
“他之前在安徽就有过盗窃的行为,被安徽警方列为了网逃人员。”邓恒杰说。
在发现程某往稻城方向逃窜后,民警迅速驱车追捕。当晚9点左右,在驱车3小时、近100公里后,民警在路边一树林中发现躲避在此的犯罪嫌疑人程某。原来,犯罪嫌疑人程某骑着盗窃而来的自行车逃窜时,发现后方警车追来,遂躲在了路边的树林中,哪知还是被民警挡获,蔡某被盗物品也全部找回。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真的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破案了,真心佩服你们的办事效率!”事后,蔡某专门为高城派出所送来题为“感谢高城镇派出所:最亮阿SIR、最美阿SIR,帮我找回被外地小伙盗窃自行车”锦旗致谢,并还另附上了一面印有大拇指的锦旗,当他打开锦旗时,派出所内大家都笑开了。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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