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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法院开展“吉林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9-2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院讯(于国兴)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将每年9月26日设立为“吉林生态日”。为切实保护生态发展,有效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开展,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9月24日下午,集安市人民法院宣传小组深入集安市第二中学,为全校500余名师生开展了一场内容丰富、生动精彩的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为“吉林生态日”宣传周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专题讲座现场,王婷婷同志详细讲解了我国的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告知大家哪些事应该做,哪些事不应该做,以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法院还通过“两微一端”广泛宣传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相关知识,浓厚宣传氛围。

  通过开展“吉林生态日”宣传周活动,意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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