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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保护自然,让万物和谐共生

发布时间:2021-06-2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王雨萌)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高保护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以“保护自然,守住绿水青山”为主题,与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闹枝林场共同开展普法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增强活动效果,活动前期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展开周密部署,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制作了环境宣传条幅及宣传手册。宣传手册详细介绍了林区特有的珍贵动物和植物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育群众热爱自然保护环境。

  活动开展过程中,干警们首先深入林场开展宣传,向林场职工讲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同时向职工们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宫连祥的带领下,林场职工纷纷在宣传条幅上签名,宣示他们保护自然的信心和决心。随后,干警们与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的同志一道来到临江市三公里北山市场,在人流密集处发放宣传单,向群众讲解宣传单上的知识,群众们纷纷驻足聆听并表示了解了很多关于珍惜野生动植物的知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此次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了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倡导人们关爱环境,保护自然,让天更蓝,水更清,让万物和谐共生。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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