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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偷够狠!连大蒜、毛葱都不放过

发布时间:2016-01-29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奇葩”小偷 连大蒜、毛葱都不放过

  全民公众讯(王翠玲)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盗窃案件。站在被告人席上的王某已年过半百,满头白发,本该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却因爱占小便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不仅如此,他盗窃的物品着实有些“奇葩”:大蒜、毛葱、芸豆、剪刀、白酒……可谓“能偷皆偷”,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28日晚,在敦化市某乡某村崔某家屋内,被告人王某趁无人之机,窃取芸豆两袋、白酒两桶、小斧子一把、剪刀一把、钳子一把、白钢盆一个、大蒜一袋、毛葱一袋、塑料桶一个。此外,在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间,王某还在村民崔某甲、崔某乙家中分三次盗窃过跳板五块、钢筋十四根、水泵一台。经鉴定,被盗物品共价值人民币1747元。

  案发后,大部分赃物已追返被害人,未能追返物品已全部赔偿。王某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在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对王某进行了社会调查评估,周围邻居反映该人平时表现良好,无不良嗜好,此次犯罪是法律意识淡薄,愿意接纳其回归社会;所在村委会反映该人在村内表现还好,能够遵守村规民约,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潜在风险,同意对其判处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鉴于王某案发后积极返赃、退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宣告缓刑。遂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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